盛茵已任宜春市委常委、市委组织部部长
盛茵已任宜春市委常委、市委组织部部长
盛茵已任宜春市委常委、市委组织部部长盛茵已任(yǐrèn)宜春市委常委、市委组织部部长
7月2日(rì),信息日报(rìbào)江西政读消息,盛茵已任宜春市委常委、市委组织部部长。
南昌(nánchāng)任免一批领导干部
经市政府(shìzhèngfǔ)研究,决定:
朱金任南昌未来科学城管委会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(yīnián));
胡杨(húyáng)任南昌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熊玉申任(shēnrèn)南昌市第一医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熊卫标任南昌市中心医院副院长(yuànzhǎng)(试用期一年);
吴丽萍、胡穗发任(fārèn)南昌市人民医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刘圣山任南昌市洪都(hóngdōu)中医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余期(yúqī)刚任南昌市体育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吴涛任(rèn)南昌市教育局副局长;
陈旻任南昌广播(guǎngbō)电视台副台长(试用期一年);
袁成任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jiànshèjú)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陶霆任南昌住房公积金(gōngjījīn)管理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曾振宇任(céngzhènyǔrèn)南昌市财政局副局长(fùjúzhǎng)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南昌市政府投融资创新中心副主任职务;
袁静任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商务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刘林勇任南昌市市场监督(jiāndū)管理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熊瑾任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副局长(fùjúzhǎng)(试用期一年);
张马安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(fùzǒngjīnglǐ)(试用期一年);
易飞任南昌市洪盾安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(试用期(shìyòngqī)一年);
肖敏华任南昌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(yǒuxiàngōngsī)副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;
免去(miǎnqù)徐慧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;
免去付磊兼任的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档案局局长职务;
免去裘国亮的南昌市洪都中医院副(fù)院长职务;
免去付青岚的南昌市教育局(jiàoyùjú)副局长职务;
免去(miǎnqù)甘裕红的南昌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免去杜琴的南昌市政务(zhèngwù)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(miǎnqù)罗峻的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胡庄春的南昌住房公积金(gōngjījīn)管理中心主任职务;
免去曾伟群的(de)南昌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。
2025年6月(yuè)12日
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(rénmíndàibiǎodàhuìchángwùwěiyuánhuì)第二十八次会议,于2025年7月2日(rì)决定任命:
周魁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(fùqūzhǎng);
卢(lú)洸华为区城市管理局局长;
肖相(xiàoxiāng)如为区商务局局长。
曾祥俊的(de)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;
李志彪的区民政局(mínzhèngjú)局长职务。
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,于(yú)2025年7月2日任命(rènmìng):
胡琅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副(fù)院长。
刘小川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(wěiyuán)会委员职务;
曾韵瑶的区(qū)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
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(dìèrshíbā)次会议(huìyì),于2025年7月2日任命:
黄世珍(huángshìzhēn)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。
罗志凌(luózhìlíng)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。
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,于2025年(nián)7月2日(rì)依法表决通过,
朱权、周中慧、张璇、肖瑜、廖冬梅为赣州市南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(rénmíndàibiǎodàhuìchángwùwěiyuánhuì)蓉江街道工委(gōngwěi)委员;
王翔、谢宝金、黄荣、蓝天宇(tiānyǔ)、袁惠萍为赣州市南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(wěiyuán)会东山街道工委委员;
王齐明、邹婷(zōutíng)、陈宣海、黄海蓉、彭延斌为赣州市南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南水(nánshuǐ)街道工委委员。
寻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,于2025年6月30日(rì)决定(juédìng):
陈志文同志(tóngzhì)为寻乌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;
华运萍同志(tóngzhì)为寻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,免去(miǎnqù)其寻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;
刘炎军同志(tóngzhì)为寻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;
潘春玲同志为寻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,免去(miǎnqù)其寻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(zhíwù);
刘志松同志为(wèi)寻乌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,免去其寻乌县人民法院民事(mínshì)审判庭副庭长职务;
涂鑫(túxīn)同志为寻乌县人民法院澄江人民法庭(rénmínfǎtíng)副庭长,免去其寻乌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。
赖兴华、严翔(yánxiáng)同志的寻乌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黄忠信同志(tóngzhì)的寻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;
游永祥同志的寻乌县(xúnwūxiàn)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。
来源:南昌广播电视台、赣南(gànnán)红新闻


盛茵已任(yǐrèn)宜春市委常委、市委组织部部长
7月2日(rì),信息日报(rìbào)江西政读消息,盛茵已任宜春市委常委、市委组织部部长。
南昌(nánchāng)任免一批领导干部
经市政府(shìzhèngfǔ)研究,决定:
朱金任南昌未来科学城管委会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(yīnián));
胡杨(húyáng)任南昌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熊玉申任(shēnrèn)南昌市第一医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熊卫标任南昌市中心医院副院长(yuànzhǎng)(试用期一年);
吴丽萍、胡穗发任(fārèn)南昌市人民医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刘圣山任南昌市洪都(hóngdōu)中医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余期(yúqī)刚任南昌市体育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吴涛任(rèn)南昌市教育局副局长;
陈旻任南昌广播(guǎngbō)电视台副台长(试用期一年);
袁成任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jiànshèjú)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陶霆任南昌住房公积金(gōngjījīn)管理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曾振宇任(céngzhènyǔrèn)南昌市财政局副局长(fùjúzhǎng)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南昌市政府投融资创新中心副主任职务;
袁静任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商务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刘林勇任南昌市市场监督(jiāndū)管理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熊瑾任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副局长(fùjúzhǎng)(试用期一年);
张马安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(fùzǒngjīnglǐ)(试用期一年);
易飞任南昌市洪盾安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(试用期(shìyòngqī)一年);
肖敏华任南昌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(yǒuxiàngōngsī)副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;
免去(miǎnqù)徐慧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;
免去付磊兼任的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档案局局长职务;
免去裘国亮的南昌市洪都中医院副(fù)院长职务;
免去付青岚的南昌市教育局(jiàoyùjú)副局长职务;
免去(miǎnqù)甘裕红的南昌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免去杜琴的南昌市政务(zhèngwù)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(miǎnqù)罗峻的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胡庄春的南昌住房公积金(gōngjījīn)管理中心主任职务;
免去曾伟群的(de)南昌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。
2025年6月(yuè)12日
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(rénmíndàibiǎodàhuìchángwùwěiyuánhuì)第二十八次会议,于2025年7月2日(rì)决定任命:
周魁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(fùqūzhǎng);
卢(lú)洸华为区城市管理局局长;
肖相(xiàoxiāng)如为区商务局局长。
曾祥俊的(de)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;
李志彪的区民政局(mínzhèngjú)局长职务。
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,于(yú)2025年7月2日任命(rènmìng):
胡琅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副(fù)院长。
刘小川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(wěiyuán)会委员职务;
曾韵瑶的区(qū)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
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(dìèrshíbā)次会议(huìyì),于2025年7月2日任命:
黄世珍(huángshìzhēn)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。
罗志凌(luózhìlíng)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。
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,于2025年(nián)7月2日(rì)依法表决通过,
朱权、周中慧、张璇、肖瑜、廖冬梅为赣州市南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(rénmíndàibiǎodàhuìchángwùwěiyuánhuì)蓉江街道工委(gōngwěi)委员;
王翔、谢宝金、黄荣、蓝天宇(tiānyǔ)、袁惠萍为赣州市南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(wěiyuán)会东山街道工委委员;
王齐明、邹婷(zōutíng)、陈宣海、黄海蓉、彭延斌为赣州市南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南水(nánshuǐ)街道工委委员。
寻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,于2025年6月30日(rì)决定(juédìng):
陈志文同志(tóngzhì)为寻乌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;
华运萍同志(tóngzhì)为寻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,免去(miǎnqù)其寻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;
刘炎军同志(tóngzhì)为寻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;
潘春玲同志为寻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,免去(miǎnqù)其寻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(zhíwù);
刘志松同志为(wèi)寻乌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,免去其寻乌县人民法院民事(mínshì)审判庭副庭长职务;
涂鑫(túxīn)同志为寻乌县人民法院澄江人民法庭(rénmínfǎtíng)副庭长,免去其寻乌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。
赖兴华、严翔(yánxiáng)同志的寻乌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黄忠信同志(tóngzhì)的寻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;
游永祥同志的寻乌县(xúnwūxiàn)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。
来源:南昌广播电视台、赣南(gànnán)红新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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